我們不過想安居樂業
前晚我居住的地方又發生了劫殺案,受害者和我在某些資料重疊:他是男的,他乘搭輕快鐵,他住Section 2的組屋,他從輕快鐵站步行回家。
他從輕快鐵站步行回家,途中遇匪,被刺后逃到附近茶室求救,一小時后救傷車抵達,送院后搶救不及而身亡,享年27歲,遺下傷心欲絕父母一對、痛失手足的兄弟姐妹三位、追憶友情的摯友一群、共同奮斗的同事一班、未酬的壯志幾個、唏噓的人情幾許、罪案的數據一筆。雖然現在報章和論壇都火熱談論這項新聞,若干日子后我們將忘記這件事情,忘記第一次讀到這新聞時代憤憤不平和感慨良多,繼續自求多福,一直到另一次案件的發生。這個城市總是如此敷衍她的子民,后事之師仿佛是永遠學不會的學問。(治安黑區1,治安黑區2,治安黑區3,治安黑區4)
回到現場,《中國報》說匪徒4人,(“。。遇上4名巫裔劫匪攔路搶劫。。。”)《星洲日報》說匪徒3人,(“。。。遭遇3名乘電單車的劫匪攔路。。。”),《Berita Harian》說匪徒2人,(“....Seorang jurujual maut selepas dipercayai ditikam seorang daripada dua lelaki yang merompaknya di Seksyen 2 Wangsa Maju....”)。東方日報說4人(“。。疑遭為數4名巫裔匪徒洗劫。。。”)。
其中兩家報紙說明匪徒為巫裔,其中東方日報引訴警官的話:“冼都警區主任查卡利亞助理總監表示,事發時,死者獨自乘搭輕快鐵回家,就在他下站後徒步往租賃公寓方向時,在昏暗的後巷突然被3、4名巫裔青年攔截及包圍,並亮刀威逼死者交出錢財。”
四家報章都說劫案地點是后巷,其中三家強調后巷陰暗(偏僻、lorong gelap)。兩家說“死者負傷逃至50公尺的一間餐館求助,東主致電救傷車”。另兩家說是餐廳的顧客們致電救傷車 - “Pelanggan di restoran itu menghubungi ambulans ”, 中國報:“由路人撥電聯絡警方和救傷車”。 兩家提及手機和錢包被搶走,兩家沒說明。而四家報章都說現場沒目擊者,所以我對事情發生的詳情感到困擾:什么2,3,4個匪徒、死者因反抗而被刺傷、匪徒是巫裔、誰呼叫救傷車等等。。。到底是誰告訴記者和警官的?再看《星洲日報》說道:“死者負傷逃至50公尺的一間餐館求助,當時神志仍清醒,把來龍去脈告訴東主“。估計死者在受傷期間把事情始末告訴周圍的人。
《中國報》的報道最詳細,還包括了死者還是傷者時的人情冷暖:“沒人願開車救人”;緊急事件發生時的拖延處理態度:“救傷車姍姍來遲”;警方打擊罪案的怠慢:“巡警的巡邏次數少,促請警方加強巡邏工作”。
其中《中國報》和《東方日報》還“深入”報道了死者母親的一番說話:“我常勸他搬家,但他就是不願意”,“他說那裡靠近女友家,為求方便,不願搬離”。甚至把死者的私人事情也抖出來,這樣子的說法有怪罪之嫌。
報導也提及這里的居民在入夜后隨身攜帶木棍“防身”。悲哀突然涌上,這片我想安居樂業的土地,現在淪落到就連走路都得戰戰兢兢。原本以為308后政治有救,未來可期;卻沒想到治安已死,人心惶惶。當政府(警察)已經失去了他們的功能性,我們必須自己處理安全問題。也許,這是一個需要城市超人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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