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放风筝女孩是开始写诗以后的事情了。都说写诗的孩子早熟,却不知早熟到对爱情的渴望会让我碰见另一个写诗的女孩后汲汲奔走,我借故认识女孩后常往他家里跑,有事去没事也去,串门子的借故亲近。当时应该是司马昭之心了,可是当时的我如此渴望亲近一个心灵,我以为我是寻找。女孩也许当作追求,不屈不挠,我当作习惯,依旧不时出没女孩家里,和其父母姐姐妹妹也连带认识。后来怎样了,后来我也不知道怎样女孩开始接受我的靠近。我们清晨一块上学,把电单车停在婆婆家,阅报,等他。然后伴肩走短短的路上学。有时下午,有时晚间,还是一贯的串门子,在他家有的没的聊天。有时一起去图书馆温书,一起搞社团活动。那时我迷上摄影,他自然也跟着迷上,所以我们会一起摄影。我记得我第一次用中画幅相机,他正是我的模特儿。他很静,我好像说了很多话,都是说我自己的话。远古记忆不好挖掘,我说过什么,我在时光洪流的那一个曾经做些什么想些什么。他如何回应了,而我们后来如何就分开了。记忆考古学,残骸不足。
放风筝的记忆冒出来,像召唤的咒语。我记得那首诗,我记得你。回到当初的记忆情景,我们就是那般混在一起,也没说好是不是在恋爱。我们以为感觉会自己长大,一起长大。以后是一个模糊概念,我们用年轻的心灵紧紧守着当下,守着守着依旧一起去上学一起聊天一起温书。当每一个交集都被年轻的我们没说好的态度挥霍了,我毕业,你小我一届。我们都没承诺什么,是我不懂事,我以为我们是特别的,我以为那叫心灵相通,我们都没说好恋爱,是我不懂把握。以至后来我失去了你伤痛欲绝,孤独感铺天盖地涌来,我一直踏脚车,从家踏去街上,来回不已,用距离和移动换取安慰。那年我刚上学院,还好学院离家不远,我仍住家。
虽然我住家,其他同学都是离乡背井。有少数就住在离我家一条街的店屋楼上。而且我们恰好同班,也搭同一辆校车上学下学。年轻的世界很小,话题容易交集,所以我们很快打成一片,我也成了他们宿舍的常客,有事没的,每个晚上都过去一趟。我初到学院生活,接触的世界登时变广,看到的女生变多。不只是量的跃,还有质的跃进。这就开始了,我的学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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